各地公示
韶钢荣获广东省连续十八年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06年6月14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南方日报》公告: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符合《关于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意见》所规定的公示标准,荣获广东省连续十八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公司获此殊荣,是经过公司领导、法律事务部和各业务部门共同努力取得的。公司自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以来,通过完善合同管理各项制度和加强员工的学习培训等措施,强化合同签约管理和履约管理,例如,每年坚持组织各单位合同业务主管和合同管理员进行合同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完善合同文本及合同文本使用指引、加强合同审查与履约跟踪,并制定企业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纠纷处理办法,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的管理。对客户讲诚信、重服务,使集团有限公司日益得到客户的信赖,企业整体形象不断提高。